危险品瞒报谎报层出不穷,宁波和青岛再添两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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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近日,青岛海关隶属黄岛海关查获一起瞒报危险货物次氯酸钙出口案。货物由南京某贸易公司申报出口,申报品名为聚合稳定粉,共计46吨。经查验并取样化验,实际货物为5.1类危险货物次氯酸钙。目前,黄岛海关已依法对企业进行立案调查。
 
       次氯酸钙俗称漂粉精、漂白粉,是一种强氧化剂,在高温下易放热分解,易在储存、运输过程中引起火灾或爆炸,是联合国相关专家委员会和我国政府认定的危险货物。按照规定,企业出口危险货物应向所在地海关部门申报,取得危险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和使用鉴定结果单,并使用经鉴定合格的危险货物包装。同时,企业还应向海事部门进行申报,确保运输安全。
 
       近日,宁波海关隶属北仑海关在查验一批申报品名为清洁球的出口货物时,发现除集装箱门口摆放的一排玩具箱外,里面全部是用纸箱简易包装、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的烟花爆竹,共计1020箱,重约17.3 吨。目前,该批烟花爆竹已转移至特定隔离场地封存,并做进一步调查处理。
 
      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,尤其在天气炎热的夏天,烈日暴晒后的集装箱内部温度可达70℃,以夹藏、伪报等方式违规出口烟花爆竹,缺乏相应的安全措施,将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。